一、服務對象

經縣市照管中心評估,長照需要等級第2級至第8級並使用或預期使用長期照顧服務申請及給付辦法照顧組合之居家失能者。

二、服務內容

由醫師開立長期照護醫師意見書,提出長照醫事照護意見,並由醫師及護理師(個案管理師)進行失能個案健康及慢性病管理,以建立居家失能個案長照與醫療整合之照護網絡。

課程資訊

衛生福利部長期照顧專業人員數位學習平臺

  • 醫師意見書訓練課程(1小時)

  • 跨專業合作議題(1.6小時)

預立醫療照護諮商人員訓練線上課程

  •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台灣安寧照顧基金會(四小時課程,可供醫師完訓)

  • 衛生福利部長期照顧專業人員數位學習平臺(六小時課程,可供護理人員完訓)

  • 課程時數認證申請-社團法人台灣生命教育學會病人自主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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