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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縣長期照護服務管理所

宜蘭縣長期照護服務管理所

身心障礙者福利與服務

身心障礙者家庭托顧服務/ 發佈日期:2023-03-14

壹、 服務說明:
藉由提供支持性及補充性的照顧服務,使家庭照顧者得以回歸就業市場,滿足其兼顧家庭照顧責任及就業之期望;本服務每月補助以22日為上限、每日服務提供以8小時為原則且不提供夜間照顧服務。

 

貳、 服務內容:
  1. 一、 身體照顧服務:協助如廁、沐浴、穿換衣服、口腔清潔、進食、服藥、 翻身、拍背、上下床、陪同運動、協助使用日常生活輔助器具及                                 其他相關服務
  2. 二、 生活照顧服務:提供文書、膳食備餐、文康休閒、協助參與社區活動及其他相關服務。
  3. 三、 安全照顧服務:注意異常狀況、緊急通報醫療機構、協助危機事。

參、 服務服務對象:

家庭托顧服務對象為設籍並實際居住本縣之18歲以上,經需求評估核定有家庭托顧服務需求,且無下列各款之身心障礙者。但有特殊狀況,經本所同意者,不在此限:
一、 接受全日型住宿式機構服務。
二、 接受日間照顧、居家服務或其他同性質之照顧服務。
三、 聘僱看護(傭)。
四、 領有政府提供之特別照顧津貼或其他照顧、教育費用補助。

 

肆、 費用說明:
一、 依服務對象之障礙程度,核定不同之補助額度:
1. 極重度:全日托1,040元 / 半日托 520元。
2. 重 度:全日托 960 元 / 半日托 480元。
3. 中 度:全日托 880 元 / 半日托 440元。
4. 輕 度:全日托 760 元 / 半日托 380元。

 

二、 服務對象自付額,採定額負擔,不分障礙程度:
1. 一般戶:全日托 190 元。
2. 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之金額達年度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1倍以上未達2.5倍者:全日托 114 元。
3. 低收入戶:免負擔。

 

伍、 相關附件:
一、112年辦理身心障礙者家庭托顧服務申請作業須知
二、宜蘭縣112年身心障礙家庭托顧服務名冊
三、身心障礙者福利與服務需求評估申請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