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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縣長期照護服務管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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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照機構住民大福音,最高年領6萬元快申請!/ 發佈日期:2021-09-29

「110年住宿式服務機構使用者補助方案」開跑囉! 您申請了嗎?衛生福利部於110年9月23日公告「110年度住宿式服務機構使用者補助方案」,並自110年10月1日起至111年3月1日止受理申請,符合資格者一年最高補助6萬元。
為便民服務,宜蘭縣政府協調本縣住宿式機構代收其住民申請資料,以避免申請人舟車勞頓,請備齊使用機構者身分證、申請人身分證(申請人若為機構簽約人時則需附)、入住機構契約書、繳費收據(或繳費證明) (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委託安置者需另附縣市政府通知付費函)及申請人(或使用機構者)本人存摺影本等各1式1份。
  本方案補助對象為110年1月1日起至110年12月31日止,實際入住機構天數累計達90天以上,入住於依法設立各類住宿式服務機構,包含一般護理之家、精神護理之家、老人福利機構(除安養床外)、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所屬榮譽國民之家(自費失能養護床、自費失智養護床)、兒童及少年安置及教養機構(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委託安置且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證明者)及提供住宿式服務之長期照顧服務機構,並未領有政府住宿費用補助(如機構公費安置、身心障礙者日間照顧及住宿式照顧補助等),且機構住民108年度所得稅率級距小於20%、股利及盈餘合計金額併入綜合所得總額合併計稅、未課徵基本稅額者,即可申請。申請人限機構住民本人或機構契約簽約人,補助金額依所得稅稅率採階梯式補助4萬5,600元至6萬元不等,一年一次以匯款或記名支票直接補助機構住民。
為減輕機構住民及家屬經濟負擔,請把握時間於111年3月1日前申請「住宿式服務機構使用者補助方案」,申請表可至宜蘭縣長期照護服務管理所網站https://ltc.ilshb.gov.tw/下載(路徑:便民服務>表單下載-住宿機構使用者補助方案>110年度住宿式服務機構使用者補助方案)或洽詢現入住機構及本縣長照服務專線19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