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方式
一、相關公告:
1.醫療機構辦理聘僱外國人從事家庭看護工作之被看護者專業評估方式注意事項(112年10月版).pdf
2.勞動部112年10月20日勞動發管字第1120515653號公告(特定身心障礙鑑定向度).pdf
3.符合申請外籍看護工之特定身心障礙鑑定向度.pdf
4.勞動部修正「雇主申請招募第二類外國人文件效期、申請程序及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規定之文件部分規定」
二、相關表單:
1.申請聘僱外籍看護工基本資料傳遞單(勞動部112年10月版).pdf
三、注意事項:
依據行政院衛生署民國95年5月25日衛署照字第0950021017號函;
『持身心障礙手冊申請聘僱家庭外籍看護工者
,基於案件審認之必要,長期照顧管理中心需核對身心障礙手冊正本。』
故持特定身障手冊類別申請免評估巴氏量表者,請持正本辦理相驗。
:::外籍看護工申審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