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接送服務
一、服務內容:往(返)居家至醫療院所就醫(含復健)之交通接送。
二、服務對象:
一般地區經照顧管理專員評估長照需要等級第4級(含)以上者,偏鄉地區(南澳鄉及大同鄉)經照顧管理專員評估長照需要等級第2級(含)以上者,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一)65歲以上失能老人。
(二)55歲以上失能原住民。
(三)50歲以上診斷失智症者。
(四)失能之身心障礙者。
三、補助內容:
(一)補助標準:
1.低收入戶:自付0%。
2.中低收入戶:一般地區自付9%,偏鄉地區(南澳鄉及大同鄉)自付7%。
3.一般戶:一般地區自付27%,偏鄉地區(南澳鄉及大同鄉)自付21%。
(二)補助額度:
1.一般地區:每月最高補助額度1,840元,每趟230元,每月至多補助8趟。
2.偏鄉地區(南澳鄉及大同鄉):每月最高補助額度2,400元,每趟300元,每月至多補助8趟。